1、具有本科学历和学位
2、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,连续缴纳6个月个税
3、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(含)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(含)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、资质
4、在北京市有固定住所(可租赁)
5、男性不超过60周岁,女性不超过55周岁
2、在京固定住所证明:自己有住房的,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;租赁房屋的,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准
许房屋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签定的租房协议;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;借住亲友房子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
5、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:结婚证书、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聘用合同、独生子女证(两个子女的须提
供二胎准生证明,若双胞胎、多胞胎提供出生证明即可)等
2、单位变更/延期注销:申请人在《居住证》有效期内与申请单位解除聘用(劳动)关系的,应从原聘用单位离职
之日起两个月内提出聘用单位变更申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