千盼万等的社保减免政策终于出台了!!!终于可以适当缓解一下北京各位企业主的压力了!!
2020年3月8日,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市财政局、市税务局联合发布《关于做好北京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通知》,通知明确了:自2020年2月起,北京市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。
咱来梳理一下:
一、减免的企业范围:
北京市全部参保单位。
注意:不包含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。
二、减免的社保范围:
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。
注意:个人缴费部分不减免。
三、减免的时间范围:
1、2020年2月至6月:北京市中小微企业(包括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)。
也就是说:以公司形式交社保的个人或个体户也可以享受此次社保减免~赞赞赞。
2、2020年2月至4月:大型企业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。
四、免征的企业范围:
中小微企业(包括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):免征2020年2月至6月养老、失业、工伤三项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,个人缴费部分不免。
五、减征的企业范围:
大型企业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:减半征收2020年2月至4月养老、失业、工伤三项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,个人缴费部分不减。
解释:养老保险:单位缴费比例由16%调整为8%;
失业保险:单位缴费比例由0.8%调整为0.4%;
工伤保险:单位缴费比例按现行核定费率的50%计算。
六、温馨提示:
1、机关事业单位(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):不享受此次减免,将按照正常流程扣缴。
2、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户个人:不享受此次减免,社保将按正常流程扣缴。
3、未成功扣缴1月份社保费的人员:无须申请,均可延长至3月底缴费。
4、在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期间:因缴费不成功导致中断的人员,可补缴且不视为断缴。
5、本次减免养老、失业、工伤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,不影响参保人享受社保待遇。
6、中小微企业(包括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):2020年2月至6月医疗、生育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!!!个人缴费部分不减。
另外:困难参保单位还可以申请缓缴社保费~具体可关注公众号或小程序咨询我们奥~

